2012福州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地点: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1月6日至11月7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二)测试内容:
1、测试科目与申请人所申报的任教学科(专业)相一致;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测试使用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教材,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测试使用职业中专相应专业课教材;
3、测试办法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
(三)测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专科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
(四)有关规定
测试成绩当场亮分。85分以上为优,85-70分为良,6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